康納-東塞
在洛斯格拉蘭國的西部出生。
大學畢業之後和一位好友班傑明合夥成立公司,班傑明漸漸主導公司運作,向康納提出散夥。康納發現散夥後的資產分配不公平,於是向班傑明提出訴訟,但由於證據不足和初期賬目不明,官司進度遲緩,結果亦不樂觀。
絕望的康納在朋友的推薦下去了博斯丹鎮,希望能借當地獨有的儀式幫助自己,從而遇到《你會為我的墳墓歌唱嗎?》事件,事件結束後,康納先是收到來自費倫-費爾桑的賠償金,繼而成爲費倫的私人助理。